各相关单位:
为促进苏州工业园区云计算产业培育发展,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园区信息化建设(简称云彩示范试点),依据《园区管委会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推动云计算产业培育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附件1),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 申报对象
符合园区“云彩计划”发展方向和园区信息化建设与发展规划,在园区行政区域内实施,有助于提升园区信息化水平的智慧城市、物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等信息化应用推广项目。
二、 支持重点
1.优先支持申报单位在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范围内开展示范试点。
2.优先支持业务相关企业、上下游企业、用户单位和实施单位之间的合作申报,大企业联合创新型小企业共同申报。
3.优先支持获得园区“领军人才”、“云彩创新项目”称号的单位申报。
三、 资助方式
1. 对建设及推广类项目,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,且不超过其自筹资金投入的40%。
2. 对软课题研究类项目,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。
四、 申报要求
1.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2. 项目申报单位须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备健全的财会核算和管理体系;经营状况良好,无不良行为记录。
3. 同一个项目已获得上级信息化扶持资金或园区其他专项资金的,原则上不再重复扶持。
4. 联合申报时,合作单位需提供合作协议书。
五、 项目申报及资金拨付程序
1. 申报项目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报材料(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)。
2. 科技发展局委托苏州工业园区信息化推进联盟协会受理项目申报、组织项目、公众、专家见面会等活动,并根据公众、专家的意见对申报项目进行初选排序,纳入候选项目库。
3. 科技发展局按照“集中评审,集中拨付”原则组织专家评审、任务书签定、资金拨付等工作。扶持资金原则上分两次拨付,首期拨付为项目任务书约定额度的50%,剩余50%待项目完成验收后拨付。
4. 项目申请单位应严格按照任务书约定完成项目,定期向科技发展局报告项目进展。
六、 申报咨询
苏州工业园区信息化推进联盟协会
咨询电话:0512-89167102,申报邮箱:heyd@isip.org.cn
附件1:园区管委会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推动云计算产业培育发展的若干意见(苏园管〔2014〕55 号).pdf
附件2_2014年度苏州工业园区云彩示范试点项目申报书.docx
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局
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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