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批苏州工业园区专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04月20日 浏览次数:3917

各有关单位:
为推动苏州工业园区众创空间向专业化发展,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现将园区2018年专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申报对象和条件
 专业众创空间是聚焦细分领域,以推动创新创业、服务于实体经济为宗旨的重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,强调服务对象、孵化条件和服务内容的高度专业化,是能够高效配置和集成各类创新要素实现精准孵化,推动龙头骨干企业、中小微企业、科研院所、高校、创客多方协同创新的重要载体。申报园区专业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在园区完成众创空间备案,原则上正式运营满一年。
(二)建有开放式的线上服务平台,能够提供融资对接、技术咨询、服务撮合等多元线上服务。
(三)具有创业投资基金或创新基金,或与天使投资、创投机构等建立实质性合作。
(四)已获市级或以上众创空间资质且通过相关绩效考核。
(五)在细分行业领域、创业服务能力、资源整合转化能力或孵化项目质量等方面达到突出专业化水平。

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各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:园区专业众创空间备案表(见附件1)、园区专业众创空间备案申请报告(编写提纲见附件2)、相关证明文件(见附件3)等。
(二)各申报单位请于2018年5月12日前,前往金鸡湖创业长廊官网:
http://www.isip.cn 进行申报,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(一式二份)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258号独墅湖图书馆D区二楼。


三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程思
联系电话:0512-88869065
电子邮箱:
chengs@isip.org.cn


附件下载

1、园区专业众创空间备案表
2、园区专业众创空间备案申请报告
3、相关证明文件


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
2018年4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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